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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欢乐潇湘•神韵安化”群众美术、书法、摄影的通知

来源:安化县文广新局 编辑:刘强 2015-07-09 1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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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2015年湖南省“欢乐潇湘”群众文化活动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举办“欢乐潇湘•神韵安化”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活动时间

  从2015年4月至8月上旬。

  (1)4月,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出台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宣传发动,动员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和社团积极参与创作。

  (2)5月至7月上旬,有计划组织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和社团会员到马路云台山、东坪南区、县内茶旅景点、黑茶企业等进行采风,创作出优秀作品。

  (3)7月底至8月上旬,评选作品并举办获奖优秀作品展览,再遴选作品参加全市比赛。

  2、活动内容

  以“我们的中国梦”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创作评奖,并举办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

  3、活动对象

  除中国和省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文化系统和文联系统从事美术、书法、摄影专业创作和辅导工作的人员,教育系统美术、书法专任教师和高校美术、书法专业学生外,其他人员均可参赛。

  4、作品要求

  参加评奖和展览的作品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已获得过省级和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参与申报评奖。具体作品要求如下:

  (1)美术(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书籍装帧、平面设计、陶艺、漫画、连环画、年画、插图、漆画)

  画种、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

  雕塑材质青铜、铁、木、石、不锈钢、树脂均可,雕塑最大边尺寸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

  (2)书法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一般为竖式。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并附两个以上边款。印稿、边款及作品名称自行设计粘在4平尺条幅的印屏上。刻字作品书体不限、材料不限,作品尺寸限30—60平方厘米以内。

  (3)摄影

  相机、手机拍摄不限,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投稿(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

  投稿作品均应提交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边长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

  摄影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4—8幅,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组照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参赛作品可做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改变原始影像。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不予参赛。

  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将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相机拍摄的单张图片像素在800万以上,手机拍摄的单张图片像素500以上)发给主办方。

  5、布展作品装裱要求

  美术除雕塑以外,装裱均为板式、框式,请勿装裱成轴,镜框勿用玻璃。各画种装裱后尺寸均应在200X200厘米以内。

  毛笔书法作品和篆刻作品装裱成轴尺寸:长度统一为2.4米,硬笔书法作品装裱成轴尺寸:长度统一为1.6米。装裱色统一为乳白色相关材料,无需嵌其他颜色线条。

  摄影作品被选参加省比赛的由省组委会统一装裱,市县比赛无要求。

  6、特别说明

  (1)各参赛作品统一填写《2015年“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品报送表》(见附件一),于2015年7月31日前交县文广新局(县文联),联系人:杨艺红、联系电话13217377346,黄磊、联系电话15673757008。

  (2)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入展及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无偿展览、摄像、出版、宣传等权利。

  (3)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来源:安化县文广新局

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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