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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严格规范临时机构管理

来源:县编办 编辑:刘强 2015-04-16 16: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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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解决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过多、过滥等问题,有效遏制事无大小复杂重要均要求设立领导小组或指挥部的做法,避免“个个都管得着,一个也不管”的现象,增强部门的协调性和执行力,安化县自去年开始对全县临时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原《县临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印发了新的《县临时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

  一是全面清理整顿。凡是设立依据不明确或不充分、管理事项单一且已明确属于有关部门职能范围以及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完成的临时机构,一律撤销或归并。通过清理,全县临时机构撤并率64.6%;《县临时机构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后,又组织对全县临时机构抽调人员情况进行了清理,通过限定抽调人员规模,重新申报,并按程序报县人社、编制、组织部门审批备案。

  二是严格设置审批。凡按职责分工属于有关职能部门承担的或可以确定某部门负责的工作,以及可以由部门联合办公、协调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再设立临时机构。确因工作需要设置的,必须报经县委、县政府主管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审定,由县委办或政府办行文。承担具体工作的部门,凭设立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纳入县临时机构管理。因工作任务或机构名称变化、调整领导成员职务或调整成员单位等原因需变更临时机构的,由该机构提出变更申请,经县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县委办、县政府办按程序审批行文。对需要撤销、合并或者改变隶属关系的临时机构,由承担具体工作的部门或县编制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或者县人民政府审定,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分别按程序发文公布。

  三是加强联合监管。县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临时机构日常管理,并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年检年审制度,核发《县临时机构证书》和《县临时机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通知单》。县财政部门负责临时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指导监督。县审计局每两年对临时机构的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临时机构抽调工作人员联合审核。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将临时机构财务监察纳入经常性的执法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来源:县编办

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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