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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发布关于非战时启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的通知

来源:县人防办 编辑:刘强 2014-09-04 1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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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发挥人民防空警报在防空救灾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灾时及时、准确发放预警信号,8月26日,安化县人民办公室向全县发布《关于非战时启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的通知》。

  《通知》规定了启用防空警报系统的情形,一是县城及周边区域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气象、地质、水灾等自然灾害,需要警示、转移、疏散或撤离群众而启用防空警报的;二是上级有要求或特别重大的纪念活动需要启用防空警报的其他情形。

  《通知》明确了规范灾情警报的发布程序。非战时启用防空警报,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防空警报启用命令”,县人防办应严格按照命令要求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发布警报信号。需用人防电声警报器发布相关灾情信息时,应及时将已制作好的媒质录音带、光盘等送交县人防办。

  《通知》明确了灾情警报信号。鸣15秒,停10秒,再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2分钟)。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灾害事件信息;人防、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应加强工作对接,提高信息处理水平;要建立和完善特殊防护期值班制度,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值班人员责任,确保通信渠道畅通。

来源:县人防办

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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