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组织参加益阳市“我的创业梦”征文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编辑:刘强 2014-06-13 08:52:54
时刻新闻
—分享—

副标题:关于组织参加益阳市“我的创业梦”征文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安化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参加益阳市“我的创业梦”征文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关于印发<益阳市“我的创业梦”征文演讲比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创办发〔2014〕8号)文件精神,确保安化分赛场将比赛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将“我的创业梦”征文演讲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话创业历程 齐创美好人生

  二、组织机构

  承办单位:安化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活动办公室设安化县创业指导中心,由安化县创业指导中心主任李志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步骤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征文。面向全县,以“我的创业梦”为主题,撰写自己正在创业或准备创业的感悟和体会,阐释自己对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认识和感受,畅想自己人生出彩的美好时刻,书写自己成长进步的不平凡历程,充分展现蕴藏于每一个人心中的光荣与梦想、自信与希望、奋斗和成功,展示新时代创业者的风采。

  征文要求:1. 征文内容主要涉及个人的创业故事、艰辛的创业之路、成功的创业经历、美好的创业梦想、政府对创业的扶持等方面。2.必须本人独立完成,以第一人称书写,要求立意明确,主题鲜明,主要展示自己的创业感悟,设计自己的创业梦想。3.文章体裁:纪实散文,篇幅在2000字左右。4.投稿限电子档,采用word格式,正文用三号仿宋,于2014年6月20日前由相关责任单位统一发送至活动主办单位指定邮箱(173014502@qq.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征文”。5.文章的最后必须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稿件。

  评分标准:由活动组织单位根据评审方案,组织专人进行评选,按得分高低评选出前5名去市里参加演讲比赛。

  (二)演讲。7月份,统一组织参加由益阳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现场演讲比赛,评选出本次活动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现场演讲比赛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比赛要求:1.演讲者仪表大方、口齿清晰、热情饱满、情感真挚,展现新时代创业者的卓越风采;2.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表现出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影响力。3.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评分标准:采取10分制,其中演讲内容5分(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真实可信、具有较强说服力)、语言表达3分(普通话标准流利、脱稿演讲、具有感染力)、仪表风范1分(着装得体、举止大方)、综合印象1分(评委根据临场表现作出综合素质评价,超时或过于简单者酌情扣分)。

  四、奖励办法

  本次征文演讲比赛由益阳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获胜奖项,全市设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元;优胜奖4名,各奖励300元;优秀组织奖2名,各奖励500元。同时,由市创业办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征文稿件在本市相关媒体上刊登。

 

  五、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活动要求,广泛宣传,动员和鼓励本乡镇和本单位的创业人群,特别是在校大学生,正在创业的返乡务工人员、城镇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妇女、残疾人、大学生村官等踊跃参赛。

  2.提交的参赛作品各乡镇不得少于1篇,县直相关责任单位各推荐1篇。

  3.本次活动,县创业办将纳入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绩效考核,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将予以表彰,对组织不力、质量较差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视情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安化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编辑:刘强

阅读下一篇

返回安化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