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子
2014年1月17日晚上21点50分左右,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谢某君被安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抓捕归案。至此,发生在安化县柘溪镇双桥村路段的“1.1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案发后四十八小时内被成功告破。
山城突发重大逸案
2014年1月15日晚22点50分许,一道急促的报警电话铃声在安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接警室响起。电话中传来一名男子急切的声音:“是交警队吗?快点来,出事了,这里有个人死了,应该是被车撞死的快点来,车子跑了……”还没等民警问清楚情况,报警人便匆忙挂断了电话,等民警再次拨打报警电话时,电话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事态严重,人命关天,接到报警电话后,值班民警林朝军在向大队长邓孝平、教导员吴伟汇报完情况后,立即带领事故处理民警刘建丰、王浩程、王灿驱车赶赴事故现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法医、技术人员在接到协助请求后,也迅速赶赴现场。
事故现场位于省道308线柘溪镇双桥村路段,道路自西向东呈弯道下坡状态。一辆女式踏板摩托车车头朝西倒翻在道路北侧,死者头朝东趴卧在摩托车旁。在道路中间偏北约五、六米的范围内,到处散落着破碎物,而这些破碎物基本上都属于死者驾驶的摩托车。路面自西向东有四道错开、扭曲的车辆制动痕迹和一道直线车辆制动痕迹,与过往的大货车车轮水印交错在一起,显得十分凌乱。除此之外,民警未在现场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为保护好现场,民警迅速对双桥村路段东西双向道路实行了临时交通管制,并封锁了案发现场。
因案情重大,接到值班民警林朝军的汇报后,交警大队大队长邓孝平,教导员吴伟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指导案件侦破工作。邓孝平大队长指示:一是由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黄联辉带队,以事故现场为中心,沿省道308线分别往马路镇和东坪镇方向追缉和可疑车辆、人员,同时,调取沿途所有视频探头拍摄的视频信息。二是立刻调集秩序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全体民警和协管员上路,在省道308线大埠溪村路段对过往所有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和走访。三是及时与江南、柘溪、马路、奎溪派出所取得联系,请他们配合做好设卡工作。四是认真细致的做好现场的勘查工作,及时提取现场遗留的重要物证,并对现场周围群众进行深入走访调查。五是迅速查清死者身份,及时与死者亲属,以及死者所在村(居)委取得联系,积极做好安抚和善后工作。
在随后展开的走访调查中,家住在离现场不到两百米的报警人谢某向民警反映:晚上22点30分左右,他在家中睡觉,突然听见屋外传来“嘭”的一声响,他以为有人在偷自己屋外边堆放的木材,便立即出门查看,这时,他看见先后有四台车往柘溪方向驶去。之后,他就看见路边倒翻了一辆摩托车,一个人趴在摩托车旁边一动也不动,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出了交通事故,便立刻报了警。与此同时,在沿途调取视频资料的过程中,民警发现,除在马路镇加油站往镇区方向200米左右位置,以及小溪村一村民自己装有视频探头外,往东坪方向沿线的视频探头或损坏,或因停电不能正常工作,而大队设置在奎溪和金竹坪的卡口与事故现场相距约60多公里,客观上使得案发现场成为了自东向西方向所有车辆行动轨迹的中止点,从事故现场往东坪沿线的分叉路多,肇事车辆究竟会往什么地方去,根本无法确定,加上案发地属于山区,少有人家,天寒地冻的深夜更是无人在路上行走,根本没有人直接或间接目击了事故发生的过程。在对过往车辆的检查、登记和走访中,办案民警也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此时,案件侦破工作陷入了困局。
处警途中意外插曲
早在民警赶赴事故现场之前就有一个意外的插曲,也正这一意外的插曲,为之后的案件侦破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和时间推测,民警在赶赴事故现场的途中,与几台从马路镇方向驶来货车会车。其中,一台湘A牌照的厢式零担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按常理,悬挂湘A牌照的车辆多为过境车辆,它应该走沿江大道经资江一桥往江南镇方向行驶才对,但这辆车却径直朝桔圆新村(往东坪老城区)方向驶去。考虑到货车是晚间路面行驶最多的车子,而今天发生的逃逸案会不会跟货车有关?想到这,民警立刻掉转车头赶上了这台湘A牌照的厢式零担车并将其拦停了下来。经过民警仔细的查看,没有在这台厢式零担车车身发现撞击破损的痕迹。当民警询问该车驾驶员蒋某时,蒋某向民警提供了一些信息。他告诉民警,他驾驶的车子确实经过了事故现场,也看到了有个人趴在倒翻的摩托车旁一动不动,但是因为怕惹麻烦,所以他没有停车查看,而是继续往前行驶。当民警询问在他车前还有什么车时,他告诉民警,经过事故现场后向前行驶了大约4公里左右,在双桥村一桥面施工路段堵车的时候,他停在了一辆尾数为“6311”的白色小轿车后面。考虑到这台厢式零担车不是肇事车辆,民警在登记了驾驶员蒋某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后予以了放行。之后,民警继续赶赴现场。
在后期的走访调查中,为了核实蒋某所提供的线索,民警按照其提供的车牌信息和车辆特征,利用公安交警综合查询系统,果然查到了一辆牌号为湘HX6311的白色轿车。民警在第一时间与该车车主谌某取得了联系,并要求谌某立刻将车开到事故现场做痕迹比对。16日零时17分,谌某驾车来到事故现场,通过民警仔细查看,没有在谌某驾驶的轿车上找到任何碰撞痕迹。在之后对谌某的询问中,谌某告诉民警,他在15日晚上21点30分左右至22点20分左右这段时间内,曾三次往返马路镇和双桥村施工路段,但都没看见有事故发生。
按照16日凌晨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吴伟教导员提出的“以车找车”破案思路,办案民警从已掌握的离案发时间最近的几台车着手,再次落实情况时,16日下午从益阳送完货返回安化的厢式零担车驾驶员蒋某又为民警提供了一条线索。他告诉民警:在他经过事故现场之前,还曾看见过一辆横停在道路上还没摆正的蓝色小货车,并且这台车像是刚刚起步。当他的车快要靠近这台车时,那台蓝色小货车突然朝柘溪方向加速行驶。紧接着,他经过事故现场后一直跟着这辆小货车行驶了大约2公里左右,这台车突然向道路左边的一条小路拐进去了。当民警询问这台车的详细信息时,蒋某告诉民警,他没看清小货车的车牌号码,但是,这台小货车在向左拐弯的时候,他看见那台小货车左侧驾驶室后面印有包括“东风”在内的四个白色大字。这条线索也成为了日后破获这起案件的关键线索。
彻夜挑灯剖析案情
16日凌晨3点35分,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吴伟教导员在交警大队案情分析室召开了“1.15”案情分析会。会上,办案民警林朝军、龙斌还分别就现场勘查和群众走访所掌握的情况做了详细介绍。综合当前掌握的信息,会议确定了三点,第一点,该起案件确为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第二点,根据白色轿车驾驶员谌某和零担车驾驶员蒋某所提供的信息,该起事故发生的时间应在15日22点30分左右;第三点,死者驾驶摩托车行驶的方向应该是从柘溪镇往马路镇行驶。暂时无法确定的是肇事车辆的车型,以及是过境人员作案还是本地人员作案。
为做好下一阶段的侦破工作,会议决定立即成立由吴伟教导员任组长,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黄联辉、指导员龙斌、副中队长王志宏、原副大队长金晓斌、法宣中队指导员林朝军等为组员的“1.15”专案组。同时,会议确定了“以车找车”的总的破案思路,并就下阶段的工作做了详细安排:一是由金晓斌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复勘,仔细甄别现场痕迹,搜寻遗留物证;二是由林朝军负责对所提取的视频信息,包括15日20点至22点奎溪卡口进入安化和15日22点50分至16日凌晨2点30分金竹坪卡口出安化的所有车辆记录进行排查,圈定可疑车辆;三是由王志宏负责在案发现场周围开展走访调查,寻找直接目击者和间接目击者,查找可疑人员和车辆;四是立即印发悬赏通告和发送悬赏短信,积极发动群众,打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16日清晨5点20分会议结束后,全体参战民警顾不上休息又立刻投入到了案件的调查中。由于电力检修,东坪城区从上午8点开始停电,恢复供电的时间无法确定,这给视频排查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为了不耽误工作,尽快破案,专案组决定分三个小组,分别对事故现场进行复勘、摸排走访和物证鉴别。
关键物证破解困局
已是退居二线的原副大队长金晓斌,在重新复勘现场的过程中掌握了几点非常重要的线索。首先,是现场路面上留下的那几道匪夷所思的制动痕迹,通过仔细甄别和反复测绘,金晓斌认为只有两组制动痕迹是肇事车辆留下的,其他的应该是以前的老痕迹。其次,这两组新鲜的制动痕迹呈弧线状态,由道路南侧向道路北侧延伸,推测应该是在高速转弯的过程中,车辆急刹后打横造成的。第三,两组制动痕迹的内宽为1.4米,胎印宽度为18厘米,不应该是大型车辆留下的。此外,金晓斌还在现场道路北侧的沟渠内找到了多块新鲜破碎物,经初步查看,应为“1.15”事故中留下的。为了及早掌握肇事车辆的准确车型,金晓斌立刻返回交警大队,准备对昨天从现场提取回来的所有破碎物进行比对。
16日上午10点17分,通过2个多小时的仔细筛选、拼接,一块长约32厘米,宽20厘米的不完整机动车尾灯灯罩呈现在众人面前,而这个灯罩明显不属于死者驾驶的摩托车,根据办案民警所掌握的情况,在15日发生的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之前,该路段未发生过其他交通事故。而通过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这块灯罩的技术鉴定,其破碎的痕迹均为新鲜痕迹。种种迹象表明,这块尾灯灯罩应当就是“1.15”逃逸案中肇事车辆留下来的。为了及时搞清楚这个灯罩是属于哪类车型的,金晓斌立刻与王志宏、夏慧芳和秦滔深入东坪城区所有汽车修理厂和汽车配件店进行走访,仔细询问每一位修车师傅和汽配店老板。工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近半天的走访调查,民警获得了重要线索:这块灯罩属于“东风”和“江淮”这两个品牌中的一款轻型自卸货车。其中“东风”两字的信息与零担车驾驶员蒋某反映的一台印有“东风”的蓝色货车信息吻合。肇事车型的确定,为整个案件的侦破工作指明了方向。负责走访排查的王志宏立刻将这一情况向教导员吴伟做了汇报,同时,也将这一信息反馈给了参与侦破工作的全体民警。
19点45分,交警大队案情分析室内烛光闪动,各组民警分别就今天所调查的情况做了汇报。当所有信息汇总后,一辆印有“东风”字样的蓝色小货车进入到了办案民警的视线,民警大胆推测,这辆车很有可能就是“1.1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中的肇事车辆,案件侦破的困局已被打开。然而,对于事故发生的形态,会议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是两车追尾,另外一种意见则认为是两车相撞,支持双方主要辩论的依据是那块机动车的尾灯灯罩。
天网锁定肇事车辆
16日22点20分,东坪城区恢复了供电,及时解了视频排查工作停滞不前之围。为了从视频资料获取更的信息,专案组制作了专门的表格,分别对奎溪卡口进入安化的车辆和金竹坪开口离开安化的车辆,在车身外观、进出时间等方面进行了仔细的甄别。通过民警连续十多个小时不间断的认真筛选、排查和比对,两个视频卡口中都没有发现印有“东风”字样的蓝色小货车,以及其他有肇事嫌疑的车辆。此时,民警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从马路镇加油站附近探头,以及小溪村的民用探头所拍摄的视频资料中。而为了更加准确卡住从马路镇加油站到事故现场所需要的时间,办案民警还特意进行了实地实验。用60公里每小时的匀速,驾驶一台类似肇事车辆的货车做实验,先后多次往返,基本确定了从马路镇加油站到事故现场这段所需的时间。根据实验的结果,民警着重查看15日晚上22点左右经过马路镇加油站附近探头和小溪村的民用探头所拍摄的视频。
民警在马路镇加油站附近探头所拍摄的视频中发现:15日晚上22点03分左右,从马路镇镇区方向驶来4辆车,从车型上看,走在最前面的是一辆蓝色的大货车,跟在大货车后面的是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在小车轿车后是一辆蓝色小型货车,最后面的是一辆零担车。其中白色轿车与谌某驾驶的一致,零担车与蒋某所驾驶的车一致。从车与车之间的时间差距来看,第一台车与第二台车相隔3分钟左右,第二台车与第三台车相隔5分钟左右,第三台车与第四台车相隔2分钟左右。由于这个探头拍摄的画面质量不高,民警无法从视频中得知第一辆大货车和第三辆蓝色小型货车的车牌信息。随后,民警又在小溪村民用探头拍摄的视频中再次找到了这几台车的身影。这一次,民警惊喜的发现,跟在白色轿车后面的第三台蓝色小货车副驾驶后侧居然印有“东风金刚”四个白色的大字。此时,视频时间显示为15日22点06分,而以该时间为基点,这台小货车从小溪村到事故现场的时间与肇事车辆最为接近。另外,结合零担车驾驶员蒋某反映的情况来看,在双桥路段因施工堵车时,在他前面停的应该是那辆蓝色小货车,却为什么成了谌某驾驶的白色小轿车?那辆蓝色的小货车怎么会突然不见了。视频中的这一重大发现,让连续工作了三十多个小时的民警兴奋不已。这辆车身上印有“东风金刚”四个白色大字的蓝色小货车应该就是“1.15”逃逸案的肇事车。但是,受小溪村的民用探头安装角度的局限,民警未能获得该辆蓝色小货车的车牌信息。
利剑出鞘擒获真凶
综合旁证材料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民警大胆推定,“1.1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就是柘溪双桥村本地的人。为了获得进一步的线索,民警运用公安交警综合查询系统,以小型货车这类车型为主,以车主户籍所在地为切入点进行查询,共查询到全县有17条相关信息,而在这17条信息中,只有一台牌号为湘HQ6617的蓝色轻型自卸货车最符合肇事车辆的条件。首先,这辆车的驾驶室后侧货厢护板上印有“东风金刚”四个白色大字,这与民警所掌握的情况吻合;第二,该车的车主是柘溪镇双桥村本地人,这就解释了车身印有“东风”字样的蓝色小货车为什么会突然消失的原因。事不宜迟,专案组决定,立刻对这台牌号为湘HQ6617的蓝色轻型自卸货车车主谢某君实施抓捕。晚上21点50分,由教导员吴伟带队的抓捕小组,在柘溪镇双桥村谢某君家中成功将其抓获。随后,民警找到了停放在谢某君家地坪的那台轻型自卸货车。经仔细查看,该车的左后尾灯严重破损,后左侧有明显被撞击的新鲜痕迹。
谢某君到案后,面对铁一般的证据和民警的讯问,自始至终不谈与案件有关的任何问题,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看得出,他早就有思想准备。从17日22点40分开始到18日上午8点,民警对谢某君进行了连夜突审。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民警巧妙的攻心战术下,谢某君终于忍不住号啕大哭,他的思想防线彻底崩溃。紧接着,他如实供述了自己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15日当天晚上19点多的样子,谢某君驾驶湘HQ6617轻型自卸货车搭乘谢某胜、邓某从柘溪镇双桥村出发,到马路镇邮政局旁边一夜宵摊吃夜宵,并电话邀约了其表弟王某。在吃夜宵的过程中,谢某君等人都饮了酒。晚上21点50分左右,谢某君的表弟王某驾驶奇瑞小车搭乘谢某胜先走,谢某君则在22点左右独自一人驾驶湘HQ6617轻型自卸货车往柘溪镇方向走。在过完栗木坳隧道进入一左转弯下坡路时,因为车速太快,谢某君便踩急刹想让车慢下来,却因为惯性太大,车子竟然打横,左车尾甩到了路的左边,将一辆正在行驶的摩托车撞了个正着。他当时吓得不轻,把车停下来后将头伸出窗外朝后面看了看,只见那个骑摩托车的人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心想那个人怕是伤的不轻。正在这时,后面来了一辆车,他生怕被别人看见是自己撞的人,便立刻驾车逃离了现场。往柘溪方向走了大约2公里左右后,便左拐弯进入到了一条乡村公路,一直朝着青山园方向继续逃逸。当晚,他将车藏在了他外婆家后,还乘坐表弟王某的车返回到了事故现场查看,当看到被他撞的那个人已经死亡时,他更加害怕,更加抱定了逃避责任的想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年仅24岁的谢某君本应该积极面对自己的过错,但是他一味的逃避责任,一错再错,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作者:秦滔\姚榕军
编辑:刘强